(2)考生持“西安美术学院专业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专业考试。考试所需的画板(不小于4开纸)、颜色、水盒、画笔等画具全部自备。 (3)专业考试成绩将在4月中旬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不查卷),专业成绩达到基本要求的考生,我院将签发“2008年西安美术学院专业合格证”简称“专业合格证”。凡在5月上旬未收到我院签发的“专业合格证”者,即未获准填报我院志愿,不再另行通知。陕西省考生我院将签发“2008年西安美术学院专业合格证”简称“专业合格证”,收到我院签发的“专业合格证”者可获准填报我院志愿。
2、文化考试: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文科或理科统考。凡接到我院签发的“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持“专业合格证”在户口所在地招办按规定办理文化统考报名手续,政审体检有当地招办统一办理,我院复审。
五、录取办法:
第一志愿(高职录取以高考志愿表中愿、否上专科栏志愿作为参考)报考我院的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综合面试、专业、文化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
1、文化课计分方式:(文化总分为考生实际所得文化成绩总分) (1)文、理科考生: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含数学成绩); (2)个别不分文、理科的省份,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含数学成绩)。 2、录取原则:(我院2008年专业课满分为200分) (1)美术史论专业方向:文化课占70%,专业课占3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70)+(专业总分÷200×30) (2)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方向:按形体测试成绩为主 (3)其他专业方向: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专业总分÷200×60) 六、入学事项及待遇: 1、新生凭“专业准考证”、“文化准考证”、“专业合格证”、“录取通知书”,按时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2、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我院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3、在校就读期间,学校实行奖学金,特困生减免学费及困难学生助学贷款等多种措施,以帮助品学兼优或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4、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 ①本科:绘画类、艺术设计类专业15000元/学年、美术教育专业13000元/学年,摄影专业9000元/学年、美术史论专业7000元/学年 ②专科(高职):9000元/学年 (2)住宿费:学院根据专业和实际情况统一安排住宿,收费标准以入学须知为准。 (3)代办费:根据教学和军训等项工作的需要和不同专业、不同类型,按实际发生额一次性收取。 5、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用具、材料费自理,享受公费医疗、转户口关系。 6、我院在深圳、上海设有两个教学点,凡录取到以上教学点的新生,前两年分别在教学点学习,后两年回西安本院学习。 7、学生毕业后实行国家政策指导,在一定范围内自主择业。报考美术教育系学生在四年的本科教学中,除学习美术专业课程以外,同时接受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实习、普通话测试等课程的教学。在四年学业完成后获得本院颁发的毕业证、学位证的同时,还可获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七、其他事项: 本院另招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职研究生、附属中专、成人教育学院(设有高起专、专升本、高起本)。简章另发,欢迎报考。
本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南路100号(考生由火车站乘5路、30路公共汽车在医学院下车向西500米即到) 邮编:710065 招生办公室电话:029-88247882、88222342、88221716(传真) 网址:www.xafa.edu.cn www.xafa.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