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名: 密 码: 企业:| 个人: [个人注册] [企业注册]
首页 | 软件 | 作品 | 招聘 | 求职 | 兼职 | 实习 | 博客 | 帮办 | 新闻 | 政策 | 院校



首页-> 信息浏览->[返 回] - 淘宝充值
站内文章搜索:  

吉林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涨83元 阅读次数:2623
退休人员养老金又要涨了!在昨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崔立夫,通报了劳动保障民生十件实事的进展情况和下半年打算。

  记者从会上获悉,吉林省将于近日在去年较大幅度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次提高退休人员待遇,每人每月最高增加125元,全省人均增长83元,增加的养老金将于8月底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今年前6个月,吉林省城镇新增就业28.5万人,完成年计划的71.3%,同比上升7.57%.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1.5万人,同比上升7.25%;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5.18万人,同比上升25.72%.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97%,同比下降0.14%.截至6月末,吉林省基本养老保险参加人数达346.89万人,完成年计划的99.7%.

  劳动保障民生十件实事进展情况及下半年计划

  实事一

  “零就业家庭”20日内就业

  截至6月末,吉林省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问题全部解决,现有46590户“零就业家庭”均已得到援助,安置就业62971人,每户至少1人就业的目标已实现。下半年,吉林省将对新出现的“零就业家庭”,在申报认定后启动援助预案,保证在20日内解决其就业问题,做到出现一户、认定一户、解决一户、稳定一户,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的目标。

  实事二

  9月末开发3.5万个岗位

  今年是吉林省组织实施“3年开发10万个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项目的最后一年。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就全年岗位开发项目和数量深入街道、社区进行调研,最终确定今年吉林省开发3.5万个公益性岗位,其中吉林省统一开发1.5万个,地方自行开发2万个。目前,《2007年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实施方案》已拟定完毕并组织实施,这项工作有望在第三季度末基本完成。

  实事三

  帮万名高校毕业生就业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吉林省上半年开展了各种各样的活动,包括吉林省万名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工程启动仪式,现场有3500余名高校毕业生求职,960多人达成就业意向。另外举办针对高校毕业生求职的专场招聘会,并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小额担保贷款。

  实事四

  培训万名低保家庭子女

  今年吉林省计划培训1万名低保家庭适龄子女,其中城镇、农村各5000人。到6月25日,吉林省确定低保子女培训机构159所,开设培训专业39个,实际培训8277人。

  实事五

  培训40万名农村劳动力

  今年,吉林省要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40万人,其中技能培训10万人。截至6月末,吉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人数已达11.16万人,其中技能培训4.8万人。

  实事六

  已有286万居民参加医保

  今年吉林省城镇居民参保人数目标是400万人。截至6月末,城镇居民参加医保在去年50多万人的基础上大幅增长,参保人员已达286.56万,完成全年任务的71.6%.

  实事七

  养老金最低标准为480元

  从7月1日起,吉林省在去年较大幅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基础上,再提高标准,全省人均调整水平为83元。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最高每人每月增加125元;对本次调整后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不足480元的,补足到480元。预计本次增加基本养老金工作将在本月底启动,8月底前基本能够将增加的待遇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实事八

  清理农民工欠款266万元

  截至6月末,吉林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检查用人单位5102户,涉及农民工23.9万人,依法补签农民工劳动合同19.3万人;查处各类案件901件,涉及农民工1.57万人。清理历年陈欠工资266.1万元,涉及农民工587人。全省9个市州建立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户581户,存储保障金1.06亿元,为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提供了保障。与去年同期相比,举报、投诉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数量下降95%左右。

  实事九

  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3.8%

  今年,吉林省继续在全省各地积极组织开展专项行动,着力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劳动保障部门将签订劳动合同作为劳动保障年检的重要内容和核发《工资总额使用手册》的前置条件,督促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截止到6月末,全省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3.8%,比上年末提高3.1个百分点。

  实事十

  12333劳动保障电话今开通

  经过近半年的紧张筹备,吉林省12333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已定于7月19日正式举行开通仪式,该咨询热线将成为吉林省为百姓服务的又一重要交流平台,该服务平台将提供政策咨询、劳动维权等相关服务。

  相关新闻

  工伤停工留薪期

  一般不超12个月

  为了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吉林省近日出台了《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满或延长期满后,工伤职工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将停止享受福利,此办法将于2007年8月1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另外遭受原发性损伤引起感染及并发症的职工,根据工伤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可以在原发性损伤停工留薪期的基础上增加2个月。未列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的伤害部位,以临床治愈或者经治疗相对稳定的时间作为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

  职工如果达到规定的停工留薪时间,需继续治疗的,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应在停工留薪期满前5个工作日内向市、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在15日内作出确认结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伤职工、用人单位和经办机构。确认结论作出前,工伤职工继续享受工伤停工留薪期待遇。工伤职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申请的,停工留薪期到期终止。

  停工留薪期未满,但经工伤保险定点医院证明工伤治愈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后工伤职工将终止停工留薪期。工伤职工经批准需要到外地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可以适当延长。省内异地治疗的增加5天,省外治疗的增加10天。

发布于:2007/7/23 12:23:28

搜艺招聘网标志  广告投放 | 收费标准 | 我要加盟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搜艺论坛 | 站内留言
 在线客服 QQ:23536833  info@soyi365.com soyi365@163.com 充话费
 千目公司 Copyright© 2004-2008 搜艺招聘网 SOYI365.COM [闽ICP备10023925号-6]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均由求职者、招聘者自由发布,搜艺招聘网不承担由于内容的合法性及真实性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