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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大学2006年艺术类(艺术设计、音乐)招生简章 阅读次数:1213
 

  艺术设计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艺术素养、创新思维和现代设计理念,将视觉艺术与现代技术结合,具有较强现代视觉艺术理论和造型能力。能熟练掌握现代艺术多种表现技法和艺术形式,并具有出版印刷、产品包装、网络、多媒体及熟悉相关专业知识的复合型应用人才。具备创新设计的基本素质,能在室内外环境设计领域或平面视觉传达设计领域从事设计、研究、教学和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专门人才。

  招生计划:

  

中北大学06年艺术类(艺术设计、音乐)招生简章

  报名条件:

  1. 具有较好的美术基础;

  2. 具有参加200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美术招生考试的资格(外语语种只限英语);

  3. 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专业要求。

  报名方式:

  1. 考生本人于考试前2-3天直接到考点报名,不受理函报;

  2. 考生应带身份证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同一底片)彩色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及报考专业);

  3. 如实填写《中北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卡》并将身份证复印件和当地招考办下发的《2006年艺术考试加试准考证》的复印件贴在报名表背面;

  4. 考生在报我校时,须持“加试证”和身份证,无加试证的考生须持身份证、学校或单位及当地政府(街道办事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报名。

  考试内容:

  素描、色彩 、速写

  录取办法:

  1.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2.专业考试合格证按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的3-5倍发放;

  3.须参加本省联考的省份,在本省联考成绩合格后,按我校录取原则参加录取;

  4.在专业课成绩达合格的情况下(有我校颁发的合格证书),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为确保新生质量,新生入校后三个月内将进行全面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弄虚作假或舞弊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6.新生报到时需凭专业合格证、文化课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音乐系

  中北大学音乐系成立于2004年,现有专任教师30名,其中教授6名、副教授4名、讲师3名、助教17名。讲师和助教中博士2名、硕士8名,分别毕业于美国、俄罗斯和国内知名高等音乐院校。音乐系坚持“以人为本、更新观念、精诚团结、快出人才”的办学理念,坚定地朝着“高起点、创一流”的目标奋进。

  2006年将面向全国招收音乐学专业学生80名。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和系统的专业基本知识,具备音乐表演和教学能力,能在高、中等专业或普通院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等部门从事表演、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招生计划:

  

中北大学06年艺术类(艺术设计、音乐)招生简章

  报名条件:

  1. 具有较好的音乐基础 。

  2. 具有参加200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招生考试的资格(外语语种只限英语)。

  3. 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专业要求。

  报名方式:

  1. 考生本人于考试前两天直接到考点报名,不受理函报。

  2. 考生应带身份证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同一底片)彩色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及报考专业)。

  3. 如实填写《中北大学艺术类考试报名表》并将身份证复印件和当地招考办下发的《2006年艺术考试加试准考证》的复印件贴在报名表背面。

  4. 考生在报我校时,须持“加试证”和身份证,无加试证的考生须持身份证、学校或单位及当地政府(街道办事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报名。

  考试内容:

  ①声乐表演(美声、民声)

  演唱歌曲二首(中外不限、自选、钢琴伴奏自带)

  ②键盘乐器演奏(钢琴、手风琴)

  演奏音阶、琶音;车尔尼299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中外乐曲一首(奏鸣曲可选一个快板乐章)

  ③管弦乐器演奏

  音阶(包括连音、断音、琶音);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伴奏自带)

  ④中国乐器演奏

  演奏中等程度以上的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自选、伴奏自带)

  ⑤打击乐演奏

  音阶(两个八度以上,包括琶音),小鼓各种力度变化的演奏,小鼓练习,中等以上程度的作品演奏一首(马琳巴、木琴、定音鼓或其他打击乐器均可)

  ⑥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基本乐理和练耳的笔试。

  录取办法:

  1.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2.专业考试合格证按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的3-5倍发放;

  3.须参加本省联考的省份,在本省联考成绩合格后,按我校录取原则参加录取;

  4.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音乐类)录取线,乐理、练耳成绩合格(有我校颁发的合格证书)的情况下 ,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为确保新生质量,新生入校后三个月内将进行全面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弄虚作假或舞弊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5.新生报到时需凭专业合格证、文化课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学生入学后使用的乐器自备(钢琴除外)。

  备注:

  1.我校于2006年4月10日前向社会公布艺术类考生专业成绩,并发放专业合格证。

  2.网上查询: 请登录:www.nuc.edu.cn

  语音查询: 0351—3921622

附件:点击下载艺术类专业考试时间安排

发布于:2005/12/23 11: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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