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在天猫“双11”活动中购买了3件衣服的胡先生被告知,他网购的商品全部出现超卖现象,不能发货,胡先生只能申请退款。对于胡先生的遭遇,阿里巴巴集团公关经理赵妮歌表示,所有遭遇超卖的消费者,都将获得商品价格30%、至多500元的天猫积分赔付。(本报11月23日报道)
在采访时,我发现胡先生是个不折不扣的“网购达人”,他在“双11”这一天购买商品,省下了1000多元。面对商家退单请求,他很愤慨也很无奈,因为没有相关法律支持他的赔付请求。记者发现,跟胡先生有同样遭遇的网友还有很多。
“网购达人”的遭遇祸起“超卖”。超卖者,就意味着没货,说白了,就是商家所接订单超过了库存,超出预期的订单没法正常发货。高高兴兴上网买东西,钱也交了却领不到货,当然郁闷。更悲催的是,按照天猫的规则,遇到超卖,买家只能申请原价退货,不能得到任何现金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在“双11”超卖、当当网取消订单事件中,各方也在“积极回应”,表示对消费者进行“补偿”。然而,这个“补偿”却是向消费者提供部分积分和优惠券。地球人都知道,这其实就是促销行为,而非赔付。法律专家说得好,电商们违法成本低,是导致其忽视消费者权益的根源所在。
一个浅显的道理:一个人只要承诺了的事,就必须用行动去践行。育人者如此,行商者何尝不是如此?
对于电商而言,“双11”的确赚了,而且是大赚,但是,如果类似“超卖”而不“超偿”的忽悠行为大行其道,下一个“双11”来临之时,谁还会来捧场?奉劝电商们,别拿“违法成本低”试探消费者的底线,珍视来之不易的商机吧,诚实守信,和谐言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