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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从北京市劳动保障局了解到,北京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确定工资水平时,必须综合考虑企业实现利润等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
中国社科院经济所微观经济研究室副主任剧锦文认为,北京市的做法有望成为央企改革的范本。长时间以来,电信、能源等央企职工的收入问题一直受到社会的关注,国资委也多次表示要进一步完善央企收入分配调控的思路。
北京国企职工收入将与利润挂钩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关于发布2008年北京市行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中要求,国有企业在确定工资水平时,必须综合考虑企业实现利润等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在遵循全市工资指导线规定的企业工资增长原则的前提下,合理进行当年工资增长的决策。
根据介绍,行业工资指导线是北京市政府对企业工资增长水平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措施。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此次发布的行业工资指导线所涉及13个行业包括:食品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装饰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物业管理业、计算机服务业、批发业、零售业。
以上13个行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集体、合资、国有参股及私营企业的工资投入与销售收入产出的比较与行业工资指导线函数式、图表一并发布。
《通知》还要求,上述行业企业在遵循全市工资指导线规定的工资增长原则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行业工资指导线测算本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企业在使用行业指导线时,首先要参照本年度销售收入预计可达到的水平;其次要注意本企业人工成本投入产出三项指标在同行业中的位置;第三应参考不同经济类型的相关指标。
《通知》要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超过全市职工平均工资1.5倍以上时,其工资增速应适当降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