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名: 密 码: 企业:| 个人: [个人注册] [企业注册]
首页 | 软件 | 作品 | 招聘 | 求职 | 兼职 | 实习 | 博客 | 帮办 | 新闻 | 政策 | 院校



首页-> 信息浏览->[返 回] - 淘宝充值
站内文章搜索:  

劳动部调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办法 阅读次数:3020

  劳动保障部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通知对职工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以及工资折算办法进行了调整。以下是通知全文。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八年一月三日

发布于:2008/1/11 16:52:21

搜艺招聘网标志  广告投放 | 收费标准 | 我要加盟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搜艺论坛 | 站内留言
 在线客服 QQ:23536833  info@soyi365.com soyi365@163.com 充话费
 千目公司 Copyright© 2004-2008 搜艺招聘网 SOYI365.COM [闽ICP备10023925号-6]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均由求职者、招聘者自由发布,搜艺招聘网不承担由于内容的合法性及真实性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