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苏阿姨一样,钱阿姨来自安徽,前两年节假日加班,她总是低头做事不问工钱,而每次拿到的节假日加班工资只比平时多2元钱。今年,钱阿姨态度和蔼地向公司提出了“三薪”要求,而且政策讲得头头是道:我们是家政公司派出的保姆,非家庭直接聘用的保姆,我们的权益受劳动法保护……公司负责人听得无话可说,最后答应:“十一”前3天加班发“三薪”。
上海市劳动保障局12333咨询中心负责人认为,今年“十一”长假很多家政公司按规定发加班工资的原因有二:一是,假日保姆紧张,为了留人家政公司不得不放宽“政策”;二是,如今劳动法越来越深入人心,保姆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